项目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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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GY00016105 |
名称 |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4.30%股权转让 |
挂牌价 |
4610.73184万元 |
保证金 |
600万元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1-02-03 |
挂牌结束日期 |
2021-03-05 |
是否延牌 |
否 |
联系人 |
张先生、刘先生、阮先生、扶女士 |
联系电话 |
0591-87855200、87821179、87315276、87845911 |
地址 |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受企业委托,拟对以下转让标的广泛征集意向竞买人,现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持有的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企业”)14.30%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3000万元)。
二、挂牌价格:人民币4610.73184万元。
三、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1年10月2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万元,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6号楼2702,经营范围为:为企业股权、债权、林权、排污权、碳排放权、专利权等权益类产品和包括跨境本外币资产、离岸金融产品在内的各类金融资产以及大宗商品的登记、托管、挂牌、交易、融资、鉴(见)证、结算、过户等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组织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和交易活动;提供跨境人民币业务相关服务;提供信用征集、信用评价、信息发布等企业信用服务;项目推介、企业展示、培训咨询、资本运作、财务顾问等方面服务;融资理财、委托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以及相关有权部门许可或授权的其他职能。
四、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数额 |
持股比例 |
1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00万元 |
21.43% |
2 |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000万元 |
14.30% |
3 |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
2500万元 |
11.91% |
4 |
福州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52% |
5 |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9.52% |
6 |
海峡富国投资基金(福建)有限合伙企业 |
2000万元 |
9.52% |
7 |
泉州股权投融资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2000万元 |
9.52% |
8 |
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4.76% |
9 |
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4.76% |
10 |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4.76% |
五、标的企业近期的财务指标见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份 项目 |
2019年 |
2020年6月30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23618.74 |
23150.90 |
22311.91 |
总负债 |
3495.75 |
3187.03 |
3914.16 |
净资产 |
20123.00 |
19963.87 |
18397.75 |
营业收入 |
1813.89 |
954.46 |
1544.50 |
净利润 |
296.98 |
-159.13 |
-1725.25 |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标的企业其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32242.88万元,评估结果已于2020年10月14日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备案。
六、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2020年6月22日,通过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会议批准,同意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海峡股权交易中心(福建)有限公司14.30%股权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转让。
七、竞买人(受让方)资格条件
1、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事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与良好的商业信用;
3、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八、竞买人(受让方)应接受的主要交易条件
1、转、受让双方须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须在转受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2、转让标的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的期间损益由受让方享有和承担。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公司继续享有和承担。受让方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承担相关的义务并享受相应的权利。
3、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有关税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若国家无明确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企业职工由股权变更后标的企业全部承接,转让方不负责职工安置,不承担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5、产权交割:转让方收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交割通知书》及福建省金融办审核同意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股东变更事项的相关文件后的30个工作日内,配合标的企业向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关于本次产权转让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6、标的企业其他部分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若参加竞买,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并且需要按照本项目竞价须知的要求在挂牌期间提供报名材料和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竞价。
7、其他交易条件以竞价文件和转、受让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为准。
九、(风险)提示及重要信息披露
1、转让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以竞买人尽职调查为准,竞买人应对其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自行核实。若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为该竞买人对标的的现况及存在的瑕疵完全认可且无异议。自竞买人开展尽调至交割日期间标的状况发生变化,最终解释权归转让方所有,组织方不对标的状况进行保证及标的状况变化作出解释,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2016年6月,标的企业购买了兴业证券资管产品“鑫利8号”理财产品,目前持有“鑫利8号”产品2568.13万份,产品净值1.1219元/份,财务账面余额2881.19万元。由于银亿股份公司发行的15银亿01债券及16银亿04债券违约,未能按期兑付,导致该理财产品未能按时清算。标的企业持有的该理财产品份额对应的债券为“15银亿01” 债券3.9万元、“16银亿04” 债券3830万元。银亿股份公司目前还在重整过程中,债券能否兑付存在不确定性,该理财产品存在亏损的可能性。
3、根据《福建省交易场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闽政办[2015]26号)有关规定,本次通过公开进场竞价确定股权受让方后,股权交易的变更事项须报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最终受让方以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核结果为准。若出现金融监管部门审核未通过的情形,交易服务费仍然按本项目竞价文件约定标准由受让方承担,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部分竞价保证金无息原渠道退还受让方。
十、公告期限: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3月5日。(竞买人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项目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
十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十二、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
十三、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0591-87855200、87821179、87315276、87845911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