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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信息来源: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04-22

证券代码:600802      证券简称:福建水泥     公告编号:2025-006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12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蔡志良,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倪明,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董旭,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1.8万元,审计费用较上年度审计费用未发生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了本次续聘事项,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于2025418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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